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8日
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本标准条件的申报评价专业为建筑工程领域的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管理、绿色与智能建造和建筑材料等五个专业。
建筑设计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结构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暖通与空调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建筑防护设计、建筑防化设计、古建筑保护工程设计等技术岗位。
建筑施工专业包括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施工、建筑电气施工、暖通与空调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幕墙施工、风景园林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等技术岗位。
建筑管理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监测、建筑工程造价等技术岗位。
绿色与智能建造专业包括绿色建筑、数字建筑、建筑智能化等技术岗位。
建筑材料专业设置建筑材料技术岗位,包含建筑工程中所应用的各种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管理、科技信息、环保安全、综合利用等。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建筑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第二章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4.根据 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7.近三年参与或完成的工程项目、技术攻关及改造项目或研究项目无因其本人技术、管理等原因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章 评价条件
建筑工程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正 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