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系统组成及适用场所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属于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集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红紫外探测、视频监控功能于一体,可通过全自动制、现场手动控制、中心控制室集中控制三种方式控制的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流量相对较大、灭火能力更强,可在中危险级场所、丙类库房中选用。(对于类似于候车厅、展厅等空间较大的中危险级场所可优先选用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
主要由手动阀(平时常开)、过滤阀、电磁阀、消防炮、现场控制盘及消防水炮控制主机组成。
02系统组件图解
自动消防炮系统组件构成及运行图
灭火装置组成结构图
系统远程控制主机
现场控制箱
03系统设计参数
1.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应保证至少2台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到达被保护区域的任一部位。
2.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灭火装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量应按2台确定。
3.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用于扑救民用建筑内火灾时,单台炮的流量不应小于20L/s;用于扑救工业建筑内火灾时,单台炮的流量不应小于30L/s。
04系统操作与控制
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三种控制方式。
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相对于自动控制应具有优先权。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当探测到火源后,应至少有2台灭火装置对火源扫描定位,并应至少有1台且最多2台灭火装置自动开启射流,且其射流应能到达火源进行灭火。
系统自动启动后应能连续射流灭火。当系统探测不到火源时,对于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应连续射流不小于5min后停止喷射。系统停止射流后再次探测到火源时,应能再次启动射流灭火。
05竣工验收检查重点图示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1427-2021第4.3.3条 灭火装置安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位置应满足灭火装置正常使用和维护的要求:固定支架或安装平台应能满足灭火装置的喷射、喷酒反作用力要求,且结构设计应能满足灭火装置正常使用的要求。
正确做法
错误做法: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1427-2021第4.3.8条 现场控制箱除符合本标准4.3.6条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2 :应具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正确做法: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1427-2021第4.2.1条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保证至少2台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到达被保护区域的任一部位。
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