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都有哪些?
1. 消防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且需要同时提交以下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系统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冲洗记录、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2.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使安装的消防设施复原。
3.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可以委托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参加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人员应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4.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其他技术资料。
5.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符合要求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
6.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施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 现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
7.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8.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组织整改,在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